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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信息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推选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电子信息学院全体学生:

为更好的开展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加强学生会队伍建设,推动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的公平、公开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学生会组织的竞争力与凝聚力,现面向电子信息学院全体学生推选电子信息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代会代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推选产生。代表人选构成中,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5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其中,在任的学生会成员和下一届学生会成员候选人自动成为学生代表,享有相应权利。学代会名额分配方案须经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成员审议通过。

二、学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从当选之日起,至下一届学代会代表产生时止。

三、学代会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二)道德品行优良,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三)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五)履职能力较强,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四、学代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相应会议,参加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要求学校、学院有关部门给予答复和解决;

(二)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三)根据相关程序,联名提出提案、议案、罢免案、质询案等。

五、学代会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并协助贯彻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

(二)按时出席各项会议,履行代表职责;

(三)主动了解并如实反映学生意见,并将各提案反馈切实传达给同学;

(四)维护大会声誉,执行大会决议。


六、电子信息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选举单位

代表名额

女代表名额

(≧)

1

本科一年级

39

10

2

本科二年级

45

12

3

本科三年级

30

8

4

研究生一年级

18

5

5

研究生二年级

18

5

6

博士研究生

6

2

7

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

6

2

8

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会

4

1

合计

166

33


原则上女代表比例按此表分配,以实际情况为准微调。

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 研究生会

2021年5月18日

电子信息学院微信公众号网页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m2DiQyQ7oIJ4AZ8IBE8V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