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生、导师: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范学业考核程序,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和《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规定,现将本年度学业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 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2021 级直博生。
二、时间安排
1. 2025年12月25日前,博士生提交材料;
2. 12月底前,组织专家评审。
三、需提交的考核材料
1.学业总结报告(全面总结入学以来课程学习、科研进展、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撰写计划等);
2.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录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复印件,);
3.导师书面评价意见(需对博士生学业进展、科研能力、学术态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评价并签字确认)。
四、考核结果分类与后续安排
1.基本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者,可继续推进学位申请;
2.基本达到申请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单毕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3.未达到毕业成果要求者,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分流或结业处理。
五、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电子信息学院145室)邓婧慧老师处。
六、注意事项
1. 请导师认真审阅并签署评价意见,确保内容真实客观;
2. 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未完成学业考核,将影响后续毕业与学位申请;
3.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考核,请提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请各位博士生和导师高度重视本次学业考核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